2007年6月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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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塔内查腐有斩获
翦轩 李胜泓

  近日,宁波市某高校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助学中心原副主任汪某及其他5人分别被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依法提起公诉。

  当家带头,贪出一个小金库
  这个自考助学中心是负责该高校对外培训、代理考试报名等工作的内设机构。在汪某担任该助学中心副主任期间,主任由学校另一名老师兼任。事实上,汪某就成了助学中心的当家人。
  从2004年9月开始,汪某先后多次与经手、保管考务费、培训费的应某等人共谋,决定将课程考前培训费、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费及书费退还款等各类款项进行私分。该助学中心在收取这些款项时,并不主动开具收据或发票,因此汪某等人顺利地对校方隐瞒了这些收入,建立了自己的小金库。
  从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间,他们共同侵吞学校公款77000元。而被他们隐瞒起来的公款已经达到10余万元。

  利欲熏心,跟自己学校抢生意
  汪某发现,宁波市某高校的这块牌子吸引了很多社会考生前来参加各类考前培训,每年的培训费、报名费、书费收入可观。她便心生一计,召集中心的全体老师,决定另行组建培训公司,利用高校的这块牌子招揽生源。
  2005年6月,该助学中心的6个老师拿出小金库里的102000元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某咨询有限公司,其中郁某、葛某和徐某3个老师离开了学校,专门经营该公司。他们打着某高校自考助学中心的名义,招收学生,开办各类培训班,暗地里却把生源拉到自己的公司。
  出资时,6人签订的内部协议约定:汪某一人出资占50%,其他5人共占50%。利益分配不均带来的不团结,使公司的经营远不如汪某所想的那样财源滚滚。她还没有等到自己发财,就已经被海曙区检察院反贪局依法逮捕。